1.建设与改造全国性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全国性公共金融支撑平台。健全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加快金融信息化的标准制定,建立有效的信息化运作体制,提高管理决策信息化、科学化的水平。
2.建立并不断完善金融行业的信息化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为全社会提供安全、快捷、方便的支付结算服务。
3.全面推广综合柜面业务系统、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网上结算等新型金融业务系统和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所有网点的电子化经营,开展客户中心、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等新型金融服务,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实现信息共享。
4.建立与完善企业与个人信用证信体系。初步建立起中国信用评估体系,企业信贷咨询系统全面运行,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个人信用系统示范。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于现代金融来说,信用更是核心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统一的信息评估标准;促进独立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的信用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构等。
5.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开发并推广综合金融监管系统,加强对金融信息化的指导与监管职能。加强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之间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6.建立金融计算机安全体系,增强信息化安全保密性。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大规模网络信息系统中都内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有一个标准化的结账规则体系,都有各类软、硬件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如主机系统、通信系统的硬件备份、软件加密等,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各类不安全的因素。
7.完善金融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办公效率,在金融创新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
四、我国金融信息化的实施策略
为了实现金融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国家宏观经济及政策部门要为金融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金融业也必须提出相应的实施策略来保证目标的实现。参考我国金融信息化的现状、建设目标和任务,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战略主要包括:
1.在国家的层面上,应当建立坚实的国家宏观支撑和保障体系,加快系统化的金融信息化基础环境的建设。
金融业是一个信息密集的行业,金融企业的发展不仅仅依靠自身,更需要整个行业,甚至整个社会的良好的信息化软硬件环境。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适应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对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美国等金融发达的国家非常重视金融信息化的相关立法建设,比如仅仅是在征信方面,美国就有16部法律,用来支持依法征信。在技术环境方面,建立统一的认证和数字识别中心,制定网络连接的统一接口标准,实现金融企业的互联互通。完善的系统化的金融信息化基础环境为金融企业的相互合作,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以及后续的发展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借鉴各国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经验,在不断完善信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
做好以信贷征信体系为重点的社会诚信建设工作,尽快建立我国的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促进和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为经济和金融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标准。促进独立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的信用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对失信的惩治力度。建立信用体系主要的难点在于达成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程,涉及银行、公检法、海关、税务、保险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需要统一标准、步调一致,而一旦达成共识,初步框架的建立并不需要太长时间。所以对于建立信用制度的模式,可以借鉴欧洲推行的政府主导、联合个人模式以及美国的政府制约与规范的民营企业运作模式。在初期更多的依靠政府的推动作用,建立企业与个人信用档案、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之后逐步向企业经营模式过渡,充分利用信用等级评定系统,以提高效率。
3.在技术层面,要集中力量依靠科技攻关突破金融信息化的技术瓶颈,为我国金融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并大大推进我国金融信息化的技术水平、金融服务与创新能力。
金融信息化的信息技术科技攻关,需要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一是集中力量进行关键技术攻关。这些关键技术包括:金融行业跨平台网络互联技术,金融信息标准化技术,共享和处理技术,金融信息系统综合和集成技术,网络化的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防范技术,金融信息风险评估技术,金融信息数据仓库、数据挖掘与辅助决策技术,金融信息安全技术等,二是加紧制定金融信息化领域主要的业务规范、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加大计算机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金融信息化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环境;三是实现金融业的网络化经营、金融服务综合化和电子商务支付网络化;四是促进金融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自动化、网络化和管理的现代化,建设金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为金融系统进行金融风险预警于防范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分析工具。
4.在金融行业的层面上,应当完善金融行业的信息化服务保障体系。
主要包括尽快运用标准化原理,确定金融信息化所需的各类标准并逐步研究制定,最终统一形成完善的金融信息化标准体系;进一步改造金融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一个开放、强健、安全、可扩展和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建立一个健全的金融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建立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系统,实现对金融系统的动态、智能化监管,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鼓励金融服务提供商(FSP,FinancialServiceProvider)发展的同时,规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市场运作。此外,还必须根据金融行业实际发展的需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并组织对相关关键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与攻关。
5.积极推进数据大集中。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的金融企业为顺应金融业务和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大趋势,斥巨资将过去分散的、功能较弱的、以业务自动化处理为主的单一计算机系统改造为功能强大的集中式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如今,这种系统已经成为国外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的核心基础和最重要的竞争武器。国内的金融企业目前虽还未实现集中式管理,但中国已经拥有比较完善的计算机通信网络,金融企业主机和服务器的处理容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为数据大集中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比如中国工商银行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36个计算中心合并为南北两大数据中心,集中处理全行的各项业务,同时完成海外分行集中式数据中心的建设,实行海外分行业务的集约化处理,以充分发挥全行国内外业务的整体优势。
6.建立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
数据大集中后,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就自然提上日程。利用数据仓库技术,可以使分散的信息变成集中的信息,使孤立的信息变成相互联系的信息,使一些潜在的原始信息变成现实的经过加工的信息,使无价值的信息变成有价值的信息。数据仓库建成后,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可以有效地控制关联企业的信贷风险,能够形成以客户管理为框架的成本控制体系,从而实现金融企业经营资源的优化配置等等。更为重要的是,数据仓库可以为各级金融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强大的可信赖的支持,减少决策的盲目性。
7.为金融业搭建多元化的综合业务平台,健全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
有了集中的数据仓库后,各项业务的开展将更为有的放矢,各项业务的开展也具备了更多的可能性。建设一个开放、安全、可扩展和高效能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能够支撑混业经营、联合监管、跨国经营环境下的实时、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动态监管,可以实现本系统、跨系统、跨行业的系统互联互通和互操作,实现金融业务直通式综合处理。金融业务多元化,服务功能综合化、全能化,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金融网络化的发展将改变单一、传统的经营模式,实现综合经营。另外,健全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加快支付领域的创新步伐,完善电子支付服务系统和电子资金清算服务,不断发展以现代化支付体系为核心的中国金融基础设施。
8.加强对信息安全的防范。
尽管公众对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所提高,但信息犯罪的增加、安全防护能力差、信息基础严重依赖国外、设备缺乏安全检测等等信息安全方面由来已久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加强对计算机系统、网络技术的安全研究,完善内控管理机制,确保业务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全面提高计算机的安全防范水平已是国内各大银行面临的共同问题。
9.金融企业应当有效开展信息化建设并实施配套信息化管理变革。
首先金融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认识信息化在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看待信息部门在金融企业中的地位,进行信息化管理体制调整,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灵活应变的信息化运行机制,培养一批复合性科技人才,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项目的管理;此外,还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支持,实现管理的信息化和决策的智能化。
总而言之,金融信息化是社会经济与金融业在信息技术应用上长期相互作用、相互适应、螺旋上升运动的历史延续,深刻体现了与时俱进性的特征。金融信息化的实质就是金融现代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金融业在短期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即将面对的金融全球化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我国金融业必须在良好的国家、金融行业和金融企业的信息化环境下,以信息技术支撑其发展和创新,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双重压力下迎头赶上全球金融发展的潮流,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竞争力,才能在日新月异的世界经济环境中永立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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